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 21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1條,職前訓練應至少六小時,且訓練內容應包括簡介機構環境、服務內容、經營管理制度、相關法令及見習。這條法條明確規定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的訓練要求,包括了他們需要瞭解的內容和法規。這樣的訓練可以幫助專業人員更好地瞭解和執行他們的工作職責,確保兒童和少年的福祉得到保護。
- 主管機關名詞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 業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