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應禁止少年施用毒品、迷幻物品或管制藥品,並應防止少年觀看或閱覽有關暴力、猥褻之錄影帶或書刊。
根據少年福利法第20條的規定,少年的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有義務禁止少年施用毒品、迷幻物品或管制藥品,並應防止少年觀看或閱覽有關暴力、猥褻之錄影帶或書刊。這一條的目的在於保護少年健康成長,避免他們受到毒品和不良資訊的影響。 參考資料:少年福利法(修正日期:1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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