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老人福利法21

快速跳轉
  1. 1.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並依健康檢查結果及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
  2. 2.前項保健服務、追蹤服務、健康檢查項目及方式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老人福利法第 21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並依檢查結果與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

Q · 老人健檢是政府的法定義務嗎?跟成人健檢一樣嗎?

是法定義務,且項目比成人健檢多、免費

依老人福利法第 21 條第一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應」字代表強制義務,不是有預算才做。老人健檢與健保署的成人預防保健是兩套,可同年度併用:老人健檢針對銀髮族加項(骨密度、認知功能、跌倒風險、憂鬱量表等)。檢查後政府還須依結果與長者意願提供追蹤服務,不是發報告就結束。

白話解讀

你爸媽今年六十五歲了,你以為健保的成人健檢就是政府能給的全部?錯了。老人福利法第 21 條規定,地方政府「應」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這個「應」字在法律上是強制義務,不是「有預算才做」。更關鍵的是後半段:檢查完不是發一張報告就結束,政府必須依檢查結果和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如果健檢發現異常,政府有義務後續追蹤,而不是把球丟回給家屬。台灣多數縣市都有老人專屬的免費健檢項目(比成人健檢多十幾項,含骨密度、憂鬱量表、認知功能等),但因為政府宣傳力道弱,知道的人很少,每年使用率不到三成。你不問,沒人會告訴你。

法律定性

老人福利法第 21 條為老人健康權保障的核心條文,課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兩項法定義務:一是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二是依檢查結果與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相關保健服務、追蹤服務、健康檢查項目及方式之準則,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老人健檢和健保成人健檢差在哪?

成人健檢是中央健保署統一規定的基本項目,全國一致。老人健檢是依老人福利法第21條由地方政府另辦的加值版,含骨密度、視力聽力、憂鬱量表、認知功能篩檢、跌倒風險等銀髮族專屬評估,各縣市略有差異,可同年度併用不衝突。

Q2健檢報告出來說有問題,政府真的會主動追蹤嗎?

依本條第一項,政府『應』依檢查結果和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是強制義務。但實務上多為被動式,需主動致電衛生所要求啟動,並指明依老人福利法第21條第一項,留書面紀錄處理速度更快。

Q3爸媽行動不便沒辦法去醫院,有沒有到府健檢?

有。依本條第二項授權訂定的準則,地方政府應對行動不便長者提供替代方案,多數縣市有行動健檢車或委託診所到宅服務,需事先申請並提供醫師證明或失能評估文件。

Q4老人健檢是什麼?

依老人福利法第21條由地方政府辦理的銀髮族專屬健檢,項目比健保成人健檢多,含骨密度、認知功能、跌倒風險等,多數縣市免費。

Q5老人健檢和成人健檢差在哪?

成人健檢是健保署全國統一基本項目;老人健檢是地方政府依本條另辦的加值版,針對銀髮族加強,兩者可同年度併用不衝突。

Q6什麼是追蹤服務?

健檢後依結果與意願提供的後續服務,含個案管理員聯繫、轉介社區照顧、必要時銜接長照2.0,非僅寄通知單。

Q7老人健檢跟長照2.0有什麼關係?

健檢若發現失能失智早期徵兆,可依本條追蹤服務無縫銜接長照2.0的1966評估系統,是長照資源的前置入口。

Q8老人健檢去哪裡做、怎麼申請?

致電戶籍地或居住地衛生所,明確說『老人健檢』而非『成人健檢』,索取合作醫院與項目清單後持健保卡前往。

Q9健檢報告有異常怎麼啟動追蹤服務?

拿報告致電衛生所要求啟動追蹤,指明依老人福利法第21條第一項,索取個案管理員聯絡方式並留書面紀錄。

Q10老人健檢要花多少錢?

多數縣市針對設籍長者提供免費或部分補助,自付額與項目依各縣市公告,建議先向衛生所確認。

Q11怎麼證明長者無法外出以申請到宅健檢?

請固定就診醫師開立診斷書或提供失能評估文件,比口頭說明有效,是申請到宅健檢的關鍵。

Q12老人健檢 vs 成人健檢 哪個該做?

兩個都做。法源、對象、項目皆不同且可併用,老人健檢加項針對銀髮族,不應因做了成人健檢而放棄。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老人健檢成人預防保健
法源老人福利法第 21 條(地方政府辦)全民健康保險法(健保署統一辦)
對象多數縣市 65 歲以上40 歲以上分級
項目加項:骨密度、認知功能、跌倒風險、憂鬱量表等基本:血壓血糖血脂、肝腎功能等
地區差異各縣市項目不同(財政影響大)全國一致
追蹤服務本條第一項定有追蹤義務無強制追蹤

老人健檢

法源
老人福利法第 21 條(地方政府辦)
對象
多數縣市 65 歲以上
項目
加項:骨密度、認知功能、跌倒風險、憂鬱量表等
地區差異
各縣市項目不同(財政影響大)
追蹤服務
本條第一項定有追蹤義務

成人預防保健

法源
全民健康保險法(健保署統一辦)
對象
40 歲以上分級
項目
基本:血壓血糖血脂、肝腎功能等
地區差異
全國一致
追蹤服務
無強制追蹤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日本高齢者の医療の確保に関する法律(特定健康診査・特定保健指導)
韓國노인복지법(건강진단 관련 규정)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4

(0690111 制定)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規定施行日期。

(0860531 全文修正)

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地方政府應予以補助;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原條文第十六條移列。   二、修正為「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地方政府應予以補助。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0960112 全文修正)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並依健康檢查結果及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   前項保健服務、追蹤服務、健康檢查項目及方式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原條文第二十條條次變更為本條。   二、為強調健康檢查後之追蹤服務,以發揮辦理健康檢查之預防效果,爰於第一項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健康檢查結果及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並酌作文字修正。   三、為符法制用語,爰於第二項增訂準則。

(1041120 修正)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並依健康檢查結果及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   前項保健服務、追蹤服務、健康檢查項目及方式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因應衛生福利部成立,修正為「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主管機關名詞
(0690111 制定)

規定施行日期。

(0860531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原條文第十六條移列。   二、修正為「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就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地方政府應予以補助。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0960112 全文修正)

一、原條文第二十條條次變更為本條。   二、為強調健康檢查後之追蹤服務,以發揮辦理健康檢查之預防效果,爰於第一項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健康檢查結果及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務,並酌作文字修正。   三、為符法制用語,爰於第二項增訂準則。

(1041120 修正)

因應衛生福利部成立,修正為「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老人福利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老人福利法第 21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舉辦老人健康檢查及保健服務,並依健康檢查結果及老人意願,提供追蹤服…」(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老人福利法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老人福利法第 2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4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