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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社會救助法 第 16-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國內經濟情形發生重大變化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針對中低收入戶提供短期生活扶助。
  2. 前項扶助之內容、申請條件、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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