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15條的解釋如下: 1. 本條規定了公開徵信的內容和方式。公開徵信是指將接受的捐贈的基本資料和辦理情形定期公告在網際網路、機關發行的刊物或新聞紙上。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增加透明度,供大眾查詢。 2. 公告的基本資料包括捐贈者的姓名、捐款金額、捐款日期和指定捐贈項目。這些資料的公開可以協助監督捐款的使用情況,以確保捐款的公正和透明。 範例:政府所接受的一筆捐款,捐款者是張三,捐款金額為新台幣100,000元,捐款日期為2022年1月1日,並且捐款是指定用於教育方面的。這些資訊將按照本條規定公告於網際網路、機關的刊物或新聞紙上。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