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有關罰鍰之處分,由保險人為之。
根據提供的資料,無法找到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48-1條的相關內容。
本條例有關罰鍰之處分,由保險人為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本條例未明定裁處罰鍰之機關,爰參考國民年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明定由保險人辦理處罰事宜,以資明確。
一、本條新增。 二、本條例未明定裁處罰鍰之機關,爰參考國民年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明定由保險人辦理處罰事宜,以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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