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設名譽會長一人,名譽副會長若干人,由總會理事會聘請之。
根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第7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設有名譽會長和名譽副會長,這些職位是由總會理事會聘請的。根據我所了解的資料,這項法規確認了紅十字會總會的組織架構和相關職位的設置,但並未提供具體的範例或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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