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同業公會之預算、決算,每年應編造報告書,送監事會審核後,提報會員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商業團體法第37條規定了商業同業公會的預算和決算審查程序。根據該條款,商業同業公會每年都應該編製預算和決算報告書,並提交給監事會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報告書需要提交給會員大會進行審議和通過,同時也需要報送主管機關備查。 根據商業團體法之施行細則第17條,商業同業公會的預算和決算報告書應該包含相關的財務和財產狀況等內容。此外,商業團體法第18條也明確規定了預算和決算報告書的內容要求。 例如,假設某商業同業公會在2022年編制了一份預算報告書和一份決算報告書。該公會將這兩份報告書提交給監事會進行審查,監事會核實後將報告書提請會員大會審議和通過。最終,該公會需將這兩份報告書報送給主管機關進行備查。
前條之事業費,會員退會時,不得請求退還。
商業同業公會之預算、決算,每年應編造報告書,送監事會審核後,提報會員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條之事業費,會員退會時,不得請求退還。
商業同業公會之預算、決算,每年應編造報告書,送監事會審核後,提報會員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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