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23

快速跳轉
  1. 1.商業同業公會召集會員(代表)大會,依本法第二十八條通知會員及報請主管機關派員列席時,應載明會議種類、時間、地點,並附送會議議程。其議事涉及目的事業者,並得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派員列席。
  2. 2.舉行理事會議或監事會議,必要時得準用前項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第23條主要規定了商業同業公會召集會員大會時應該提供的信息,包括會議的種類、時間、地點,以及附上會議議程。根據該條規定,商業同業公會召集會員大會時,應通知所有會員並報請主管機關派員列席,涉及目的事業者還可以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派員列席。同時,該條規定亦適用於理事會議和監事會議的情況。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規定:「商業同業公會召集會員(代表)大會,依本法第二十八條通知會員及報請主管機關派員列席時,應載明會議種…」(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