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險之保險費率,於本法施行第一年為百分之六點五;於第三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以後每二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百分之十二。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重點摘要國民年金法第10條規定保險費率自6.5%起,第三年起每二年調高0.5%、上限12%,但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給付時不予調高。
Q ·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會漲到多少?什麼時候停?
6.5%起、每2年+0.5%、最高12%,基金夠就不漲
依國民年金法第10條,保險費率自施行第一年為6.5%,自第三年起每二年調高0.5%,調升至上限12%為止。但設有但書:當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因此費率調升並非自動發生,須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基金精算結果判斷。被保險人實際自付金額另需乘上月投保金額與自付比例(一般被保險人自付約60%)。
你有沒有想過,每個月被扣的國民年金保費,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為什麼是這個比率?本條第 10 條告訴你答案:起始費率 6.5%,第三年開始每兩年調高 0.5%,最高調到 12% 封頂。這不是隨便訂的數字,是政府精算 50 年後國保基金能不能撐住的結果。但這條還藏了一個但書:如果基金餘額夠支付未來 20 年給付,就不調高。也就是費率調升不是自動的,是「看基金健康狀況」決定。對你來說這代表什麼?代表你今年繳多少不只看當下的法規,還要看基金精算報告。對制度健全關心的人來說,這條是你判斷「政府到底有沒有認真管這個保險」的測量儀。
國民年金法第10條為國民年金保險的費率調整規範,明定保險費率自本法施行第一年6.5%起,自第三年起每二年調高0.5%、上限12%,並設有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給付時不予調高之但書,構成國民年金財務永續的核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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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民年金法第10條,起始費率6.5%,第三年起每二年調高0.5%,最高上限12%。但但書規定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給付時不予調高,故實際調升要看基金財務狀況,可追蹤衛生福利部基金精算報告預判。
不是。依國民年金法第12條,被保險人與政府共同分擔,一般被保險人自付約60%、政府負擔40%;所得較低者政府補助比例更高。本條費率是總費率,不是你自己要出的全部。
每月保費=月投保金額×保險費率,個人自付部分再乘上自付比例(一般被保險人約60%)。月投保金額與現行費率以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公告為準。
依第10條起始6.5%,第三年起每二年調高0.5%,上限12%;但基金足支付未來20年給付時不予調高,實際要看基金精算。
規範國民年金保險費率的調整:起始值、每二年調幅、上限與凍漲但書,是國保財務永續的核心機制。
當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給付時,當年度不予調高費率,是內建的財務煞車。
現行費率以衛生福利部公告為準,本條設定上限12%、起始6.5%;確切數字請查當年度公告。
追蹤衛生福利部公布的國民年金基金精算報告,報告顯示基金達20年給付門檻就不調升。
低收入/中低收入戶依第12條向戶籍地公所申請保費補助,補助不會主動給,要自己申請。
可向保險人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但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前,保險人得暫行拒絕給付(第16條)。
國保上限12%略高於勞保普通事故費率,但國保無雇主分攤,單比費率不等於實際負擔。
國保一般被保險人自付約60%、政府40%;勞保被保險人自付約20%,雇主負擔最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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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險之保險費率,於本法施行第一年為百分之六點五;於第三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以後每二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百分之十二。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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