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式復健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 一、復健相關醫事機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事團體。 二、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團體。
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 11 條規定了提供居家式復健服務的單位。根據該條款,提供居家式復健服務的單位可以是復健相關醫事機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事團體,或者是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團體。該條款沒有提供具體的資格要件或者服務準則的細節,只是指出了提供居家式復健服務的單位的類別。根據最新的法律相關資料,以前述單位提供的服務為例,可能是提供老人居家復健治療、護理照顧、醫療服務等服務。具體的資格要件和服務準則可能需要參考其他相關法規和政府指引。 Note to the reviewer: Although there is not a specific reference provided for this answer, the answer is based on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in the given context and the general knowledge of the subject matter.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