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式餐飲服務提供單位應配備必要且合乎衛生要求之設施設備,並視需要結合營養師提供服務。
在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24條中,規定居家式餐飲服務提供單位應配備必要且合乎衛生要求之設施設備,並視需要結合營養師提供服務。根據資料中提到的老人福利法第34條第2項及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3條第3款,可以了解到老人福利機構的設立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規定。因此,在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中要求居家式餐飲服務提供單位配備必要且合乎衛生要求之設施設備,是基於確保服務的品質和符合相關法令的要求。另外,在提供居家式餐飲服務時,結合營養師提供服務是為了確保飲食的營養價值和適合個人的健康狀況。這些規定的目的是保護老人福利服務的品質和老人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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