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務提供單位應結合具各該學科專門知識,或實務經驗者提供服務。
根據法規內容,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72條並未提到具體的資格要件或服務準則。因此,無法針對該條進行逐條釋義或提供相關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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