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式醫護服務提供單位應配備必要之設施設備,且結合專業醫事人員提供服務。
根據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 8 條,居家式醫護服務提供單位在提供服務時應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並結合專業醫事人員提供服務。這表示提供居家式醫護服務的單位必須擁有相關的設施和設備,同時需要有專業的醫事人員參與提供服務。這可以確保居家式醫護服務的質量與專業性,以滿足老人的需求。 具有參考價值的範例是健保局所提供的「居家護理醫事人員及相關設備需求參考指標」,該指標列出了居家護理所需之相關設備及器材,例如呼吸器、胃管、導尿管等,並且指出了所需之醫事人員的專業背景和執業資格要求。這個範例可以作為判斷居家式醫護服務提供單位是否符合應配備必要之設施設備及結合專業醫事人員提供服務的要求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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