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施行法 第 24 條(分區開放之區域與分期開放時間)
新設都市分區開放之區域,於都市計畫中規定之;分期開放之時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地方需要定之。但應經中央地政機關之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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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土地法施行法第24條,新設都市分區開放的區域需要在都市計畫中明確規定,而分期開放的時間則由該管轄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根據當地需要來確定。然而,該區域的分期開放時間需經過中央地政機關的核定。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土地的開放和使用符合地方發展的需要,同時也需要中央政府的監督和核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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