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施行法 第 47 條(變為稅地之起徵時間)
免稅地變為稅地時,應自次年起徵收土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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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土地法施行法第47條規定了免稅地變為稅地時的起徵時間。根據該條規定,當免稅地變為稅地之後,土地稅的徵收應該從下一年開始。具體到這個案例中,根據提供的資料,並沒有直接涉及到免稅地變為稅地的情況,因此無法判斷具體的起徵時間。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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