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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編 土地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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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施行法
第 49 條
(徵收土地之範圍)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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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
土地於不妨礙徵收目的之範圍內,應就損失最少之地方為之,並應儘量避免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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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編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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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編 地籍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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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編 土地使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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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編 土地稅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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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編 土地徵收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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