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以下簡稱專業代理人) ,係指依本辦法規定,代理他人申請土地登記案件為業之人。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了專業代理人的定義,指的是根據該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代理他人申請土地登記案件的人。根據這個條文,專業代理人需要符合該管理辦法的規定,並從事代理他人的土地登記案件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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