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代理人受託辦理各項業務,不得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業務上應盡之義務。 專業代理人違反前項規定致委託人或利害關係人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第20條,專業代理人在受託辦理各項業務時,不得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業務上應盡之義務。如果專業代理人違反此規定導致委託人或利害關係人受損害,則專業代理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範例:專業代理人在處理土地登記時,故意操縱或篡改登記文件,導致委託人在土地交易過程中遭受損失,這是專業代理人違反應有之職業義務的行為。根據該法條,受損害的委託人可以向專業代理人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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