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事業計畫編定或變更編定、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查是否依原核定計畫使用;其有違反使用者,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聯合取締小組依相關規定處理,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54條的內容是針對非都市土地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事業計畫編定或變更編定、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使用者的情形,規定應該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查是否依原核定計畫使用。如果有違反使用的情形,根據相關規定,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聯合取締小組依法處理,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根據目前的資料,我無法獲得更詳細的相關範例或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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