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繪之圖為線畫基本圖者,圖上全部資料均需清繪或註記。為像片基本圖者,則僅清繪道路、河流、各種地物記號、剪貼地名註記、及整飾等資料,像片上房屋、農作物、樹林等,保留其天然影像形狀,得不著墨清繪。
根據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 114 條,清繪之圖必須將圖上全部資料進行清繪或註記。相反,像片基本圖僅需清繪道路、河流、各種地物記號、剪貼地名註記和整飾等資料。而房屋、農作物、樹林等則可以保留其天然影像形狀,不需要清繪。這表示當製作基本圖時,根據清繪之圖或像片基本圖的形式不同,相應的處理方式也會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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