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上地名、地物註記,應於野外抽查時一併抽查。
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 149 條規定,在野外抽查基本圖時,應當同時抽查圖上的地名和地物註記。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基本圖上的地名和地物註記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以提供準確的地理資訊和地籍資料。這也意味著在進行基本圖測製時,必須對圖上的地名和地物進行驗證和核對,確保其與實際情況相符。這樣可以增加基本圖的可靠性和可信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國土空間規劃的效益。作為一個例子,當測量人員在野外進行基本圖測量時,他們應該同時抽查圖上的地名和地物註記,並對其準確性進行驗證。例如,他們可以核對地名是否正確標示了該地區的地理特徵,並檢查地物註記是否包含了所有的重要地物,如建築物、道路、河流等。這樣可以確保基本圖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提供準確的地理資訊和地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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