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圖最低存量標準為五十份,遇發圖至最低存量時,應申請補充印刷。
根據《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166條,基本圖的最低存量標準為五十份。當基本圖的數量達到最低存量時,應該申請補充印刷。這條規定確定了基本圖的最低存量要求以及相關的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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