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線測量之誤差限度如左: 一、導線點位置閉合差除以導線長,不得超過五千分一。 二、導線方位角閉合差,不得超過5”N, (N 為測站數)。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 56 條」規定了導線測量的誤差限度,包括導線點位置閉合差和導線方位角閉合差。根據該規定,導線點位置閉合差除以導線長不得超過五千分一,而導線方位角閉合差不得超過5"乘以測站數。這些限度是為了確保測量的準確性。範例:假設一條導線的長度為100公尺,那麼根據該規定,導線點位置的閉合差不得超過100/5000 = 0.02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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