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攝影使用之飛機,應能保持穩定之航行,其速度及航高並應適合航空攝影。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111條,航空攝影使用的飛機應能保持穩定的航行,其速度和航高應適合航空攝影。有關本條的一個與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是,航空攝影師在進行航空攝影時,需要使用穩定的飛機,以確保拍攝的照片清晰度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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