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攝影應於天氣晴朗,能見度佳,並於上午十時至下午二時之間實施為原則。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112 條的規定,航空攝影應於天氣晴朗,能見度佳,並於上午十時至下午二時之間實施為原則。這表示航空攝影的時間限制在上午十時至下午二時之間,且必須在天氣晴朗、能見度佳的情況下進行。航空攝影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清晰的空中照片,以便用於地籍測量和相關的研究工作。航空攝影應該在好天氣下進行,以確保照片的質量和可讀性。此外,在上午十時至下午二時之間進行航空攝影可以在光線較亮的時候拍攝,這有助於獲得更清晰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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