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照作業,根據糾正之鑲嵌照片圖,複照成需要比例尺之照片,再曬印藍圖。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129條規定,複照作業應根據糾正之鑲嵌照片圖,製作比例尺合適的複照照片,並以藍圖形式曬印。這意味著在進行複照時,必須先根據糾正後的照片圖進行製作,並確保複照照片的比例尺合適。最後,這些複照照片將以藍圖形式曬印出來。這條規定確保了複照照片的準確性和可讀性。 參考資料: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012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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