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值地籍測量之製圖,以電腦繪製者,其地籍圖廓及宗地界線以黑色實線繪製,未確定之界線界址,暫以黑色虛線繪製。
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183條,數值地籍測量製圖時,使用電腦繪製的地籍圖,宗地界線和地籍圖廓線應以黑色實線繪製,而未確定的界線或界址則以黑色虛線暫時繪製。 舉例來說,如果在進行地籍測量時,某個界址尚未確定,或是有爭議,根據第183條的規定,該界線或界址在地籍圖上應該以黑色虛線暫時表示,直到確定之後才能以黑色實線表示。這是為了區分已確定的界線和尚未確定的界線,在製作地籍圖時提供清晰的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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