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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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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之一部分,因天然變遷,成為可通運之水道,或受洪水流失辦理分割時,得僅測量其存餘土地,決定其分割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3條,當宗地的一部分因天然變遷而成為可通運之水道,或因洪水流失而需要進行分割時,可以僅測量其存餘土地,並決定其分割線。這表示在進行地籍測量和分割程序時,只需要測量那些仍然存在的土地,並根據測量結果設定分割線。這樣可以更有效地進行土地分割的程序。例如,如果一塊土地因河流變化而被分割成兩塊,只需要測量那些仍然存在的土地,以確定兩塊土地之間的分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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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23 條規定:「宗地之一部分,因天然變遷,成為可通運之水道,或受洪水流失辦理分割時,得僅測量其存餘土地,決定其分…」(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