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址點之水平角,用精於(含)二十秒讀經緯儀施測之,其採方向觀測法者,應正倒鏡各觀測一次,水平角觀測手簿記至秒止。其採複測法者應觀測二倍角。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48條,當測量界址點的水平角時,可以採用精確到20秒的經緯儀進行測量。如果使用方向觀測法,則應該進行正倒鏡觀測各一次,並將水平角觀測結果記錄到秒的精度。而如果採用複測法,則需要測量二倍角。一個相關的案例是,根據2021年修訂的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在新修訂的版本中對於界址點水平角測量方法進行了更詳細的說明,並將精度要求提高至20秒。這意味著測量人員需要使用更精確的儀器和方法來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