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74

快速跳轉

建物之各層樓及地下室,分別測繪於平面圖上,各層樓平面圖,應註明其層次。騎樓地平面、附屬建物與主體建物相連處繪虛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74 條規定了建物平面圖的要求,要求將建物的各層樓和地下室分別測繪於平面圖上,並在平面圖上註明各層樓的層次。此外,騎樓地平面和附屬建物與主體建物相連處應繪製虛線。 參考資料: - 臺灣北區地政事務所,《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016 年修正版) - 臺北地方法院104 年度訴字第37219 號判決,擁有騎樓地平面的建築物在測量時需將騎樓地平面與主建物相連處繪製虛線的情形。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74 條規定:「建物之各層樓及地下室,分別測繪於平面圖上,各層樓平面圖,應註明其層次。騎樓地平面、附屬建物與主體…」(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7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