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其平面圖。登記機關於測量完竣後,應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規定,在建物第一次測量完成後,登記機關應該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這表示在建物第一次測量完成時,測量人員必須繪製建物位置圖和建物平面圖,並將測量結果提交給登記機關。登記機關在收到測量成果圖後,將該圖作為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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