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70條,戶地測量的比例尺包括二百五十分之一、五百分之一、一千分之一、二千五百分之一、五千分之一和一萬分之一。這些比例尺的選擇取決於測量地點的特殊情況,可能會有增減的情況。這項規定在進行土地測量時提供了不同的比例尺選擇,以確保測量結果的精確性和適用性。 參考資料: 內政部地政司(2021)。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取自 https://www.land.moi.gov.tw/ngis/landcode/land1_2_versio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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