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主管機關因事實之需要,得另定地籍測量規範或手冊。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9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可以另定地籍測量的規範或手冊,以因應實際需求。這表示不同的主管機關可以依據其權責範圍和需要制定相應的具體規定或手冊,用於指導和規範地籍測量的實施。此條規定可以確保地籍測量工作的統一性和標準性,有助於提高地籍測量的效率和準確性。 一個參考資料來源是「中華民國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該資料由行政院公告並於西元2021年5月13日生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9條規定可以在基於法律基礎的情況下,由各主管機關制定相關規範和手冊來指導地籍測量工作的實施。 由於該規定並沒有具體限制主管機關的制定內容,因此各縣市或中央主管機關可以根據地方特點和實際需求自行訂定相應的地籍測量規範或手冊。這些規範或手冊可以包括操作方法、測量準則、文件要求等相關內容,以便確保地籍測量工作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例如,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測量大隊制定了《臺北市地籍測量作業手冊》,該手冊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引和流程,用於指導臺北市的地籍測量工作。這是一個具體的範例,展示了各主管機關制定地籍測量規範或手冊的實際應用情況。 總之,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9條授權各級主管機關制定地籍測量的規範或手冊,以因應實際需求。這有助於提高地籍測量工作的一致性和標準性,並確保地籍測量工作的效率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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