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由需用土地人負擔,並繳交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轉發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