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 27 條(章程會員名冊及職員簡歷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名冊及職員簡歷冊,報請該管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並報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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