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22

快速跳轉
  1. 1.依本法規定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開業證書,得收取費用;其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 2.前項收費,應依預算程序為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第22條的規定,有以下兩項內容: 1. 不動產估價師核發證書及開業證書時,可以收取費用。具體的費用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來確定,這些費用通常涉及到證書的製作和核發手續等相關費用。 2. 前項所提到的費用收取,應該按照預算程序來進行,這意味著收費的具體金額需要在預算程序中進行確定和核准。 根據最新的資料,可以參考中華民國內政部網站中關於不動產估價師相關法規的公告和文件來了解具體的收費標準和預算程序。

  • 名詞
  • 不動產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規定:「依本法規定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開業證書,得收取費用;其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收費,應依預…」(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