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法 第 58 條(施行細則)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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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地政士法第58條(施行細則),該法的施行細則是由中央主管機關制定的。具體來說,中央主管機關是指內政部。中央主管機關的定義可以在內政部的相關資料中找到,例如「內政部組織法」,該法中對中央主管機關的定義進行了規定。一個舉例是,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的網站上的組織條例,內政部負責管理地政士法的執行和相關事務。因此,根據地政士法第58條,施行細則的制定權應屬於內政部。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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