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政士法59

快速跳轉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但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一及第五十二條、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一百零三年二月五日修正公布之第十一條,自公布日施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地政士法》第59條,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然而,根據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修正公布的條文,自98年11月23日開始施行。根據於100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的第26條之一、第51條之一和第52條,以及於109年12月30日修正的條文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決定。另外,根據103年2月5日修正公布的第11條,自公布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 地政士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30049)

立法沿革 5

(0901004 制定)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立法理由明定本法施行日期。

(0980512 修正)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配合民法及其施行法修正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修正施行,本法本次修正之條文亦定自同日施行,爰增訂第二項。

(1001213 修正)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三日修正之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一及第五十二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1030103 修正)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三日修正之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一及第五十二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三日修正之第十一條,自公布日施行;第五十一條之一,自公布後三個月施行。

立法理由增訂第四項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1091230 修正)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但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一及第五十二條、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一百零三年二月五日修正公布之第十一條,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一、為配合立法院於一百零三年一月三日三讀通過之第五十一條之一之修正條文嗣經立法院於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通過行政院所提覆議案,刪除原第四項有關該次三讀修正之第五十一條之一之施行日期。   二、考量第二十六條之一修正後,須配合修正申報登錄相關子法、申報書表及作業系統,以因應實務作業需要,本法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又為使體例簡潔,整併原第二項至第四項於原第一項以但書規範,另原第二項至第四項之日期為立法院三讀通過各該次修正條文之日期,其後均業經修正公布,為符實際情況,爰酌修文字。

(0901004 制定)

明定本法施行日期。

(0980512 修正)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配合民法及其施行法修正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修正施行,本法本次修正之條文亦定自同日施行,爰增訂第二項。

(1001213 修正)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1030103 修正)

增訂第四項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1091230 修正)

一、為配合立法院於一百零三年一月三日三讀通過之第五十一條之一之修正條文嗣經立法院於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通過行政院所提覆議案,刪除原第四項有關該次三讀修正之第五十一條之一之施行日期。   二、考量第二十六條之一修正後,須配合修正申報登錄相關子法、申報書表及作業系統,以因應實務作業需要,本法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又為使體例簡潔,整併原第二項至第四項於原第一項以但書規範,另原第二項至第四項之日期為立法院三讀通過各該次修正條文之日期,其後均業經修正公布,為符實際情況,爰酌修文字。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政士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政士法第 59 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但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政士法第 5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地政士法第 5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9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