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至第十二條規定,於辦理應用測量時,準用之。
以國土測繪法第20條之規定,第九條至第十二條所規定之內容,在辦理應用測量時可準用。根據國土測繪法第20條的解釋,應用測量是指根據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對特定需求進行的測量工作。這些特定需求可能包括土地登記、地籍調整、地籍重測等等。在進行應用測量時,可以根據第九條至第十二條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測量作業。 參考資料: 國土測繪法第20條 第九條至第十二條
第九條至第十二條規定,於辦理應用測量時,準用之。
立法理由應用測量作業時,需有測量人員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勘查或測量等相關事宜之規定,是規定得準用本法相關條文之規定。
應用測量作業時,需有測量人員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勘查或測量等相關事宜之規定,是規定得準用本法相關條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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