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測量實施規則第11條的主要內容如下: 1. 測量基準的站址和點位應該設置在地質穩定且易於維護的位置。這表示在進行測量時,需要選擇能夠提供穩定基準的地點,並且容易維護,以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2. 測量基準的測量應該遵循嚴格的測量程序,並且應該評估儀器的誤差和環境變化的影響。這表示在進行測量時,需要遵循嚴格的步驟和準則,確保測量的準確性。同時,測量人員也應該考慮儀器的誤差和周圍環境的變化,並將其納入測量結果的評估中。 參考資料: - 內政部土地測量局(2021)。基本測量實施規則。取自https://www.moi.gov.tw/files/site_stuff/321/1/month/m1-0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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