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基本測量實施規則第 36 條規定,本規則自發布日起施行。根據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6 條的規定,任何新法規的施行日期應自公布日起計算。這意味著基本測量實施規則在發布之日起立即生效,不需要等待任何特定的日期。舉個例子,如果基本測量實施規則是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發布的,那麼它將於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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