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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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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為無給職。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7 條,該條規定本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為無給職。這表示平均地權基金的委員和派兼人員不會從基金中獲得報酬或薪水。他們的參與是義務性的,主要是為了監管和管理基金的收支和運用。根據我的尋找,我無法找到與該法條直接相關的官方參考資料或具體的案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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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7 條規定:「本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為無給職。」(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