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8 條
快速跳轉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四、其他有關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8條,平均地權基金管理委員會的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對平均地權基金的收支、保管和運用進行審議。管理委員會將就基金的收入和支出進行評估、審核和討論,確保基金的運作正常和符合相關規定。 2. 對平均地權基金的年度預算和決算進行審議。管理委員會將檢查和審核基金的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確保預算的合理性和適用性。 3. 對平均地權基金的運用執行情況進行考核。管理委員會將評估和監督基金的運用情況,確保基金的資金使用符合相關規定和政策。 4.處理其他相關事項。管理委員會將處理與平均地權基金相關的其他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的相關政策和規定的制定、宣傳推廣等。 根據《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8條,平均地權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基金的收支、保管和運用進行審議,確保基金的運作正常和符合相關規定。此外,管理委員會還要審議基金的年度預算和決算,考核基金的運用執行情況,並處理其他相關事項。這些任務的履行對於確保平均地權基金的有效運作和資金使用符合規定至關重要。 參考資料: - 《平均地權基金法》,總統府法規室網站,2022年3月25日取得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80016)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