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對於窳陋或髒亂地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視細部計畫劃定地區範圍,訂定更新計畫實施之。
重點摘要都市計畫法第 63 條讓政府得對窳陋或髒亂地區單方劃定更新地區範圍、訂定更新計畫,是舊市區更新的法律啟動鍵。
Q · 政府可以不經住戶同意就把我家劃進更新地區嗎?
可以。本條賦予政府單方劃定權
依都市計畫法第 63 條,政府對「窳陋或髒亂地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視細部計畫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並訂定更新計畫,不需要住戶同意或連署。但劃定必須以既有細部計畫為框架、且有窳陋或髒亂的客觀事實基礎,否則住戶可在公告或公開展覽期間提異議,或於送達後提訴願挑戰。
你家附近那條巷子很窄、房子又舊又亂、消防車開不進去?這條法律是政府給自己的「啟動鍵」:當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判斷某個地區「窳陋或髒亂」、有更新必要時,就可以依細部計畫劃定範圍,訂定更新計畫實施。聽起來像在說好事,但這條的真正威力是它的「主動性」:政府不需要等住戶同意、不需要全體連署,就可以自己劃定一個更新地區。等劃定之後,後面那一連串徵收、拆除、重建(見第 64 條)才有法律根據。對住戶來說,這條是命運轉折點:你家有可能因此被劃進更新範圍,房子要被改造、可能被徵收。對政府來說,這條是強而有力的城市改造工具。但「窳陋或髒亂」是個非常彈性的判斷標準,這個彈性本身就是政府的權力,也是住戶最需要警覺的地方。
都市計畫法第 63 條為政府主動發動舊市區更新的授權規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對窳陋或髒亂地區認有必要時,得視細部計畫劃定地區範圍並訂定更新計畫實施,構成後續更新處理方式、徵收與拆除的法律前提。
不一定。本條只是劃定更新地區的第一步,後續用重建、整建還是維護,要看第 64 條的決定。重建才會徵收拆除,整建是強制改建修建,維護則只是加強管理。劃定階段就要關注後續會用哪種方式,因為三種方式對你的影響天差地遠。
能。雖然窳陋有彈性,但行政判斷不是無拘無束。若能證明劃定範圍不符既有細部計畫、認定基礎缺乏客觀事實、或程序有瑕疵,都可作為訴願或行政訴訟理由。實務上挑戰程序瑕疵比挑戰實質判斷勝訴率高。
兩者都是更新工具但走不同路徑。都更條例有完整的權利變換、住戶同意門檻、容積獎勵,多為民間發動;本條是政府主動劃定更新地區的依據,程序相對簡化,多用於公部門主導的舊市區改造。你被通知時要先看清楚適用的是哪一套,因為權利保障與救濟方式完全不同。
政府主動劃定更新地區、發動舊市區更新的授權依據,是後續徵收拆除重建的法律前提。
政府依細部計畫圈出一塊須更新的地區範圍並訂更新計畫,圈進去的住戶就進入更新程序。
依建築物年限、消防動線、衛生條件、結構安全等客觀事實判斷,但用語有彈性,是爭議核心。
63 條是政府主動劃定、程序簡化;都更條例有住戶同意門檻、權利變換與容積獎勵,多為民間發動。
先到都發局聲請閱覽計畫書件,確認範圍與處理方式,在公告期間提書面異議,必要時提訴願。
公開展覽期間提書面異議,主張不符細部計畫或窳陋認定缺乏事實基礎,並組織自救會共同談判。
公告或公開展覽期間(通常 30 天)提異議;劃定處分送達後 30 日內依訴願法提訴願。
蒐集建築物實況、比對細部計畫範圍、檢視公告與展覽程序紀錄,從程序瑕疵切入勝率較高。
都更條例第 7 條是迅行劃定的特別程序(如震災)更快;63 條為一般政府主導劃定。
| 比較面向 | this_article | alternative |
|---|---|---|
| 發動主體 | 政府主動劃定 | 都更條例多為民間發動 |
| 住戶同意門檻 | 本條無同意門檻 | 都更條例有所有權人同意比例 |
| 權利變換機制 | 依第 67 條另辦 | 都更條例有完整權利變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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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局)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實施都市計劃所需之事業經費,應以依法徵收之工程受益費充之;其上級政府得視其徵收數額之比例酌予補助。 中央或省政府對於依本法實施舊市區改造之地方,應從寬補助其所需經費。
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對於窳陋或髒亂地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視細部計畫劃定地區範圍,訂定更新計畫實施之。
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對於窳陋或髒亂地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視細部計畫劃定地區範圍,訂定更新計畫實施之。
立法理由因應「地方制度法」制定,以及陽明山管理局已降編為陽明山管理處,爰刪除「局」相關文字。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市縣(局)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實施都市計劃所需之事業經費,應以依法徵收之工程受益費充之;其上級政府得視其徵收數額之比例酌予補助。 中央或省政府對於依本法實施舊市區改造之地方,應從寬補助其所需經費。
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對於窳陋或髒亂地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視細部計畫劃定地區範圍,訂定更新計畫實施之。
因應「地方制度法」制定,以及陽明山管理局已降編為陽明山管理處,爰刪除「局」相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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