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 第 74 條(都市計畫委員會之設置與組織)
快速跳轉
- 1.內政部、各級地方政府及鄉、鎮、縣轄市公所為審議及研究都市計畫,應分別設置都市計畫委員會辦理之。
- 2.都市計畫委員會之組織,由行政院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都市計畫法第 74 條規定,內政部、各級地方政府及鄉鎮縣轄市公所須分別設置都市計畫委員會,負責審議及研究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由行政院定之。
Q · 都市計畫是誰審查、誰決定的?
由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分中央、地方、鄉鎮三級設置
依都市計畫法第 74 條,內政部、各級地方政府及鄉、鎮、縣轄市公所必須各自設置都市計畫委員會(俗稱都委會),負責審議及研究都市計畫。所有都市計畫的擬定、變更與通盤檢討都要經過對應層級的都委會把關,但委員會的組織、議事規則則由行政院以命令訂定,而非立法院。
深度解讀
你家旁邊那塊空地要變成商業區還是住宅區,誰決定的?不是市長一個人說了算,也不是議會投票決定。是一個叫做「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單位,俗稱「都委會」。這條法律規定中央(內政部)、地方政府、鄉鎮市公所都必須各自設一個都委會,所有都市計畫的審議和研究都要經過它。為什麼這件事對你重要?因為都委會的會議決議直接影響你的房子值多少錢、你家附近能不能開設特定行業、你住的區域會不會被劃進開發案。但都委會的組成、議事規則、會議是否公開,全部交給行政院用命令來定,這就是法律上有趣的地方:一個影響你財產權如此深遠的單位,它的組織規則卻不是立法院決定的,而是行政院決定的。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2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 都市計畫名詞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都市計畫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