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二條所稱疏濬水道,係指疏濬可通航之河道或疏濬專供排水之水道。
根據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該條例中所稱的疏濬水道指的是疏濬可通航的河道或用於排水的水道。這意味著當政府推行都市建設、道路改善或其他類似工程時,如果進行疏濬可通航的河道或疏濬專供排水的水道,則可以根據該條例,徵收相應的工程受益費。以下是一個與這項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當地政府打算進行一個工程項目,其中包括對一條河道進行疏濬,以便通航。根據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政府可以徵收相應的工程受益費,以支付疏濬河道所需的費用。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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