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之營業範圍,得包括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都市計畫、機械工程、冷凍空調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化學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安全、水土保持、應用地質、交通工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科別之工程技術事項。
根據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的營業範圍可以包括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都市計畫、機械工程、冷凍空調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化學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安全、水土保持、應用地質、交通工程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科別之工程技術事項。這表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在執行業務時可以從事這些領域的工程技術事項。 參考資料:《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條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之營業範圍,得包括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都市計畫、機械工程、冷凍空調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化學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安全、水土保持、應用地質、交通工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科別之工程技術事項。
立法理由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申請設立時,其登記營業範圍涵括技師、建築師及消防設備師相關之科別。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申請設立時,其登記營業範圍涵括技師、建築師及消防設備師相關之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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