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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法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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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審查、發、補發及變更營造業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時,應收取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其收費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營造業法第 70 條規定,辦理營造業登記證書與承攬工程手冊的申請、核發、補發、變更,須繳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金額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基準。

Q · 辦營造業登記要繳哪些費用?

可以查,每筆規費都要對得上公告收費基準

依營造業法第 70 條,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營造業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的申請審查、核發、補發及變更時,會收取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三類規費。確切金額不直接寫在法律裡,而是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基準收取,並受規費法成本回收原則拘束。申請前可先查對最新收費基準,臨櫃金額對不上即可要求說明依據。

白話解讀

政府幫你審文件、發證書、補一張弄丟的承攬工程手冊,這些動作背後都要收錢,這條就是收費的法律靠山。重點不在「要收錢」,而在最後那句「收費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意思是:收多少不能臨櫃喊價,必須有一份公告在外的收費標準,任何人都查得到。你被收的每一筆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都必須對得上那份公告。當承辦窗口含糊跟你說「這個要再加一筆費用」卻說不出依據,你其實有立場當場要求他指出收費基準的條號。懂這條的人,付錢付得明白;不懂的人,被多收了也以為理所當然。

法律定性

營造業法第 70 條屬規費授權性規範,明定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營造業登記相關業務時得收取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並將具體收費金額授權以收費基準公告定之,其上位拘束為規費法之成本回收原則。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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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辦營造業登記到底要繳哪些錢?

依本條,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審查、核發、補發、變更登記證書與承攬工程手冊時,會收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三類。確切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收費基準公告。申請前先到主管機關官網找最新收費基準對照,臨櫃被加收說不出依據的費用,可當場要求說明。

Q2政府的規費可以隨便漲嗎?

不行。規費受規費法規範,原則上以回收行政作業成本為限,調整收費基準必須重新檢討並公告,不是單一窗口能臨時決定。規費跟稅不同,不能拿來營利;明顯超出合理成本又提不出計算依據的收費,正當性可被質疑,必要時可循陳情或訴願反映。

Q3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差在哪?

審查費是審查申請人資格與文件、證照費是核發或補發證件這個行為、工本費是製作證書紙本的材料成本,三者對應不同動作,搞清楚名目才知道在為什麼付錢。

Q4什麼是規費收費基準?

由主管機關訂定並公告的規費金額標準,屬應主動公開資訊,人民可據以查核所繳費用。

Q5規費和稅有什麼不同?

規費以回收行政成本為原則、不得營利;稅是國家對人民的財政課徵,兩者法源與目的都不同。

Q6營造業規費收費基準怎麼查?

到內政部官網或全國法規資料庫找最新公告,臨櫃可要求承辦指出收費依據條項。

Q7登記費用怎麼算?

依公告收費基準,按你辦的業務(審查/核發/補發/變更)對應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分項加總。

Q8補發證書要花多少錢?

補發屬本條業務,主要收工本費等規費,金額依公告基準,非承辦人口頭決定。

Q9怎麼證明被多收費?

保留繳費收據與報價,比對公告收費基準項目與金額,差額即為佐證。

Q10營造業規費 vs 一般行政規費差在哪?

都受規費法拘束,但本條是營造業登記領域的特別授權,名目限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三類。

Q11規費 vs 稅 vs 罰鍰差在哪?

規費對應服務成本、稅是普遍課徵、罰鍰是違規制裁,三者性質與救濟途徑都不同。

Q12收費基準沒公告能收費嗎?

收費基準屬應主動公開資訊,查不到公告本身即為機關瑕疵,收費正當性會受質疑。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對應動作成本性質
審查費審查申請人資格與文件行政審查作業成本
證照費核發、補發、變更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核發行為之規費
工本費製作證書/手冊紙本材料與製作成本

對應動作

審查費
審查申請人資格與文件
證照費
核發、補發、變更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
工本費
製作證書/手冊紙本

成本性質

審查費
行政審查作業成本
證照費
核發行為之規費
工本費
材料與製作成本

立法沿革 1

(0920113 制定)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審查、核發、補發及變更營造業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時,應收取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其收費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審查、核發、補發及變更營造業登記書、承攬工程手冊時,應收取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並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定其收費基準。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承攬名詞
(0920113 制定)

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審查、核發、補發及變更營造業登記書、承攬工程手冊時,應收取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並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定其收費基準。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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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營造業法第 70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審查、核發、補發及變更營造業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時,應收取審查費…」(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營造業法第 7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營造業法第 7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