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築師考試及格,領有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者,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辦理建築科工業技師業務。
根據建築師法第19-1條,通過建築師考試並擁有建築師證書和建築師開業證書的人,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可以從事建築科工業技師的業務。根據這一條規定,建築師可以擔任建築科工業技師的職位,前提是他們通過了相應的考試並擁有相應的證書和開業證書。這就意味著建築師可以在該領域內執業。 參考資料:建築師法第十九條之一(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經建築師考試及格,領有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者,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辦理建築科工業技師業務。
立法理由配合本法第七條的修訂,經檢覈所產生之建築師仍保有技師資格,故增訂經建築師考試及格者,得辦理建築科工業技師業務,免去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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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本法第七條的修訂,經檢覈所產生之建築師仍保有技師資格,故增訂經建築師考試及格者,得辦理建築科工業技師業務,免去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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